交往三個月就同居,太快了嗎?
在一起三個月,伴侶說:要不我們乾脆搬到一起住吧?感覺很快。也感覺很對,這才是讓人困惑的地方。你們本來就大多數晚上都在對方那裡。你可以答應,趁感覺這麼強烈時跟著它走。也可以再多保留一陣自己的住處,因為就算很幸福,有一扇屬於自己的門也很重要。
交往三個月,伴侶提議同居。感覺有點快。但也感覺對了。
人們為什麼選擇各自的一邊
答應
答應,偏向隨性:覺得對的事,你寧可現在就跟著走,也不等一個「合理」的時間表。
再各住各的一段時間
再多保留一陣自己的住處,偏向界線:你可以愛一個人,同時守住一個只屬於你的空間。